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,但是北京的风太大,昨天回到住的地方,从车里下来,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,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,结果吃了一口沙子,然后步步艰难,几乎要匍匐前进,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。我不禁大骂粗口,为自己鼓劲,终于战胜大自然,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。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,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。 -
年少时,我喜欢去游戏中心玩赛车游戏。因为那可以不用面对后果,撞车既不会被送进医院,也不需要金钱赔偿。后来长大了,自己驾车外出,才明白了安全的重要。于是,连玩游戏机都很小心,尽量避免碰到别的车,这样即使最刺激的赛车游戏也变得乏味直到和她坐上FTO的那夜。
其实只要不超过一个人的控制范围什么速度都没有关系。
这样一直维持到那个杂志组织一个笔会为止,到场的不是骗子就是无赖,我在那儿认识了一个叫老枪的家伙,我们两人臭味相投,我在他的推荐下开始一起帮盗版商仿冒名家作品。
我说:你他妈别跟我说什么车上又没刻你的名字这种未成年人说的话,你自己心里明白。
于是我掏出五百块钱塞她手里说:这些钱你买个自行车吧,正符合条件,以后就别找我了。
然后我大为失望,一脚油门差点把踏板踩进地毯。然后只听见四条全新的胎吱吱乱叫,车子一下窜了出去,停在她们女生寝室门口,然后说:我突然有点事情你先下来吧。我掉了,以后你别打,等我换个号码后告诉你。
我说:没事,你说个地方,我后天回去,到上海找你。
当年春天即将夏天,就是在我偷车以前一段时间,我觉得孤立无援,每天看《鲁滨逊漂流记》,觉得此书与我的现实生活颇为相像,如同身陷孤岛,无法自救,惟一不同的是鲁滨逊这家伙身边没有一个人,倘若看见人的出现肯定会吓一跳,而我身边都是人,巴不得让这个城市再广岛一次。
然后那老家伙说:这怎么可能成功啊,你们连经验都没有,怎么写得好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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